【徵件】海洋保護區域網絡多元協作計畫-更新徵件須知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5年7月30日海保綜字第1150008348號函辦理。
二、為進一步擴大旨揭計畫之推動效益與涵蓋面,該署將補助對象範疇新增各海洋保護區之「中央管理機關」及「國立研究機構」。修正後補助對象包含:各海洋保護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研究機構。
三、旨揭計畫徵件摘要如下:
(一)計畫目標:為提升整體海洋保護區域經營管理及生態資料基線建立,補助辦理海洋保護區域、潛在海洋保育區之生態因子、社會經濟因子指標之科學調查計畫、巡守、工作坊等各類活動,以深化國人海洋保育意識,提升我國海洋保育之國際能見度。
(二)執行期間及申請期程:本計畫得跨年度,依據執行年度分別進行申請。
1. 115-116年計畫:於115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
2. 116年度計畫:於115年10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三)補助金額:每提案單位每年度至多申請一案補助,每案至多補助 300 萬元。
四、檢附來函、海報、徵件須知、申請表、計畫書、其餘相關表件各1份,詳情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gov.tw/6j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