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助理教授赴國外短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一、補助對象:
(1)專任助理教授
(2)須在本校服務滿兩年
(3)申請前須經系(所)及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二、補助期間:寒暑假期間,2-3個月為限
三、申請時間:3月及9月(依公告為主)
四、補助金額:新臺幣 30萬元 為上限
五、成果考核:
(1)補助期滿1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
(2)補助期滿2年內 與國外合作對象共同發表1篇研究成果於Scopus收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