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系統】116年「『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於115年8月18日(星期二)至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公開徵求116年「『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於115年8月18日(星期二)至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

說明:
一、依國立臺灣大學系統115年8月11日系統字第115001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申請資格及補助額度如下:
(一)參與人員需包括「國立臺灣大學系統」3校教研人員。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如下:
1、為「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所屬編制內之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每校至少1位,惟不含專案人員與博士後研究員)。
2、研究團隊成員中至少有1位出生日期必須在70年10月13日(含)之後。如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再延長二年,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同一計畫主持人,以一件為原則。
4、團隊成員中曾獲補助案達 5 次不予受理。
(三)各計畫每年補助最高新臺幣100萬元為限。
(四)計畫期程以一年為原則。
三、本次計畫徵求鼓勵「永續」及「智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數位藝術與人文、跨域合作等相關議題提出申請案。
四、有意申請者,請檢附計畫書電子檔(ODT檔及PDF檔各1份),於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繳交至總計畫主持人所屬學校之研發處承辦人。除115年度核定案外,已執行過本計畫者需同時檢附前次計畫成果報告電子檔。
五、本計畫執行期滿二年之獲補助團隊,應參與本計畫所舉辦之優良成果評選與學術交流會,交流會辦理要點如附件,交流會以每二年辦理一次為原則。
六、各校研發處承辦人聯絡方式:
(一)臺 大 承 辦 人 蔡 姝 沛 小 姐 : (02)3366-6632 、shupeitsai@ntu.edu.tw。
(二)臺 師 大 承 辦 人 卓 映 君 小 姐 : (02)7749-1319 、se606@ntnu.edu.tw。
(三)臺 科 大 承 辦 人 高凱欣小姐:02-2733-3141轉分機7546、kcc1031@mail.ntust.edu.tw。

附件:
1.臺大系統函
2.補助要點
3.116年計畫書格式
4.優良成果評選及學術交流會辦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