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台灣藥物基因體學會「傑出貢獻獎」
一、依據:依據「台灣藥物基因體學會」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三條第 6 款業務辦理。
二、目的:為表揚國內學者在藥物基因體、精準醫學及生物製劑之發展、推動、研究等相關領域有傑出貢獻,設置本獎項。
三、資格:
- 經由企業、學術單位單位主管以及具名望之社會及學術領域公正人士至少三位推薦。
- 每人限獲獎一次。
四、申請資料
- 推舉表(須由各推薦人分別填寫並親簽)
- 申請表(須由被推薦學者本人填寫並親簽,共一份)
五、獎勵方式
- 得獎人獲頒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及獎牌一座。
- 將以公開儀式頒發獎項,得獎人需於當年會員大會參加頒獎儀式;得獎者之個人簡歷著作亦將公布於網站。
六、申請方式
本獎項今年度(115年)受理提名時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本獎項預計每年11月至12月開放提名,並於隔年年初公告得獎者名單。
申請人請依本會當年度公告時程辦理申請,並郵寄相關文件至學會。
請主推舉人彙整所有申請文件(推舉表至少3份及申請表1份),以紙本方式郵寄至學會地址。
七、審查程序
得獎名單由本會理監事籌組審查委員會審查決議並推薦之。
八、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
- 得獎人應檢附獎勵金領款收據辦理經費核銷。
- 得獎者之個人簡歷及得獎事蹟等資料亦將公布於本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