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勵要點
一、澎湖縣政府(下稱該府)為鼓勵國內大學校院研究所研究生撰寫澎湖縣縣政建設或政策相關研究之學位論文,提供具體、深入之專業研究成果及建議,供該府及所屬機關擬訂相關政策及執行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獎勵對象為取得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之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博士或碩士學位者。
三、學位論文之獎勵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撰寫完成之 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為限。
四、申請學位論文獎勵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該府提出申請:
1.申請表。(如附件一)
2.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書。(如附件二)
3.學位證書影本。
4.經審定通過之學位論文紙本五份、電子檔光碟一份,論文題目或內容須與澎湖相關。
5.抄襲比對報告。
五、本案申請期限為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六、檢附來函、獎勵要點各1份。
二、本要點獎勵對象為取得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之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博士或碩士學位者。
三、學位論文之獎勵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撰寫完
四、申請學位論文獎勵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該府提出申請:
1.申請表。(如附件一)
2.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書。(如附件二)
3.學位證書影本。
4.經審定通過之學位論文紙本五份、電子檔光碟一份,論文題目或內容須與澎湖相關。
5.抄襲比對報告。
五、本案申請期限為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六、檢附來函、獎勵要點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