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度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科別落日條款」委託專業研究計畫申請
一、依據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商業公會聯合會)113 年5月16日
全設聯鑫字第1130000046號函辧理。
二、計畫目標:本委託計畫係針對考試院過去的各項考試與銓敘部相關新舊考試規則銜接之過渡時期
提出落日條款之相關認定,探討過去各相關科別之落日條款訂定之疑義,包含(1)應考資格擬定、
(2)減少考科條件(對應可減考科目建議,此部分先評估其他科別之減免原則)、(3)過渡時程擬定與
相關條款建議等,對室內設計裝修商業界有利之參考條件等三大面向進行資料彙整與分析,希冀
提出最佳與可行之方案,於確定室內設計技師國考推動成功時,能直接提供考選部進行參酌之依據。
三、相關期程:
(一)收件日程: 113年6月15日前送達商業公會聯合會(郵戳為憑)。
(二)審查結果公告: 113年6月30日。(若有調整,將於事前三天公告)
(三)執行期程: 113年7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四)期末報告書繳交日期: 113年12月1日。
(五)期末簡報與審查日期: 期末報告繳交後10日內進行(繳交後即通知簡報日期)。
(六)成果報告書繳交日期: 113年12月25日前。
四、本案經費預估新臺幣60萬元以內。
五、其餘詳細徵求內容請見公文來函及需求說明書。
六、有關來函說明二(詳見附件1),查來文並未檢附申請名冊格式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格式,經電洽
商業公會聯合會承辦人表示,本案由學校備文加蓋學校大印函送該會辦理即可,如有多件申請案可分
案送件。惟計畫主持人需為室內設計裝修相關背景,並於計畫申請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爰擬請有意
研提計畫之師長,由系所備校函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6月15日前送達商業公會聯合會
辦理。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室內技師推動委員會主委-吳文君小姐,電話:04-23806639、
0937-703000,收件地址:40880台中市南屯區益豐路三段3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