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114年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3年11月1日海綜研字第1130011695號函辦理。
二、依據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研究生,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二)補助原則:
1、研究助學金:每案補助提案學生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費用: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5萬元,該會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3、管理費:學校配合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費用,由學校統籌支用,且不得違反政府相關規定。每案5,000元計列。
(三)補助研究標的:海洋相關專題研究計畫,符合該會該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優先核予補助。
(四)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申請者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三、申請程序:本研究計畫以各校為統一收件窗口,海洋委員會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爰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先將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送至所屬系所,並請各系所協助填具所屬學生申請名冊,連同申請文件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送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彙整統一發文,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四、申請學生請務必確保計畫執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應屆畢業者(如大四生/碩二生等)請審慎評估畢業後仍可持續完成該計畫,再行提出申請,以免資源浪費。核准受補助學生如無正當理由自行申請契約終止,將列入次年本會審查同一學校申請補助之參考依據。
五、檢附海洋委員會來函、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4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研究計畫書範本、申請名冊、申請書及倫理切結書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