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校內受理截止日期為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請申請人於截止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各單位於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系所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檢核表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為利計畫案件之彙整,114年1月2日(星期四)當天不受理任何已送出案件之線上退件修改,請申請人及早作業。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簡稱國科會)113年11月4日科會綜字第1130076964號函辦理。
二、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其資格並應符合作業要點第三點之規定並以正式聘任職稱提出申請,其中:
(一)以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申請者:請檢附退休證明、獲獎證明、本校非編制內人員申請國科會計畫資格聲明書(如附件1)及經本校同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之簽呈影本。
(二)以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申請者:請檢附聘書影本及本校非編制內人員申請國科會計畫資格聲明書(如附件2)。
三、另依前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一項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請每位申請人務必填寫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表(如附件3) 印出後簽名送至系所,由系所彙整後連同申請名冊統一繳交予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四、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年8月1日開始。
五、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三)請師長務必選擇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計畫類別內有(大批)字樣的窗口進入製作。
六、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計畫上傳時效,請各計畫申請人儘早完成申請作業。
七、有關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等相關文件,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八、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三)本校承辦人: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詹宜娟小姐,電話:(02)7749-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