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第2梯次「科研創業計畫」

  • 事件日期: 2025-02-12
  • 最新公告
  • 徵求單位: 國科會  /  公告單位:

一、依據國科會114年2月8日科會產字第1140009324號函文辦理。
二、此計畫需由本校產業聯絡中心收件推薦,再經臺灣大學系統科研產業化平台於2月18日進行初審篩選後推薦送國科會進行決選。
三、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研發處產業聯絡中心承辦人羅文嘉專員,電話:(02)7749-5756,電子郵件:olgalo@ntnu.edu.tw。
四、本計畫徵求公告詳如附件,重點摘述如下: 

(一) 申請機構:

  1. 以國科會「科研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
  2. 其他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 定之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3. 各科研產業化平台應建立初審機制,依徵求公告所列原則篩選申請案。

(二) 補助類別及經費額度:

  1. 萌芽案:技術評估具創業潛力,已有初步商業構 想者,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下同)800萬元為原則。
  2. 拔尖案: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始得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最高1,500萬元為原則。
  3. 經審查未獲萌芽案及拔尖案推薦,其商業規劃及構想尚未完備但具育成潛力者,經委員審查推薦得為種子案,經審核通過者,補助經費以50萬元為限。 

(三) 其餘規定詳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五、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1. 計畫申請名冊、校內初審委員清單(由各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2. 個案構想書,含創業所需之智財清單。
  3. 輔導推薦表(含校內初審委員名冊)。
  4. 獲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人
  5. 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CEO/COO人選簡歷、創業所 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及智財清單。
  6. 補助科研創業計畫資訊切結書。


六、檢附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投資方評估報告範本及申請名冊等申請文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