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玉山學者計畫申請作業事宜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1日臺教高(五)字第114220057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玉山(青年)學者之聘任方式主要為
編制內專任教師,聘任時年齡超過65歲者,得以編制外專任教師聘任,另得聘任短期交流教研
人員;學校應於次一學年度8月1日前完成聘任程序。
三、依據來函說明三:為利人才延攬,學校報部案件,經聘任單位確認申請人意願後,填具「計畫
申請書」及「申請須知同意書」, 即可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送部審查,無須先行通過各級
教師評審 委員會。後續教育部審查完竣之 案件,學校需於聘任前(次一學年度8月1日前)完成各級
教評會之審查程序。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處企劃組陳小姐(分機: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