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科會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補助研究計畫核給之研究主持費
一、依國科會113年7月17日科會綜字第1130049953號函辦理。
二、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國科會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三、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請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四、前述經費與補增情形(即經費核定清單中說明欄顯示「自113年8月起補增核研究主持費5,000元/月」),
統一由本校研發處函發國科會請領。
五、檢附國科會來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