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3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徵求,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請查照。
一、為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擴大科普知識傳播,促進民眾學習科學興趣,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徵求計畫,歡迎學研機構與傳播業者合作,組成跨領域團隊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預定期程為113年1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國科會作業時程調整,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應確認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連同已簽署「執行受補助計畫聲明書」備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四、計畫申請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請務必於112年8月1日後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首頁,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上載各類書表。
五、本計畫徵求計畫類型重點摘要如下:
(一)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
1.產品形式為拍攝影片或動畫影片(擇一),請務必敘明目標受眾並提具完整之推廣企劃書。
2.影片內容以我國核心科技領域及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相關為主同時融合人文與生活,採淺顯易懂方式演繹科普內容,展現臺灣科研發展價值,並促進我國民眾學習科學之興趣。
3.須審定科學內容正確性,避免科學錯誤;若內容涉及未來科技,須以目前科學知識為基礎。
4.應以中立方式傳達科學精神,避免敘事方式帶有預設立場,進而造成觀眾對科學內容的誤讀。
5.須完成主要產品、製作至少兩種不同衍生/周邊產品、提交精華短片(永久授權國科會於公益或教育用途使用)。
(二)科學傳播推廣類:
1.設計製作科普產品宣傳內容,辦理行銷推廣活動。
2.運用2種以上不同型態之傳播平臺或通路(必須含電視或網路新媒體)播放、刊登、流通推廣科普產品。
3.於海外平臺(以新南向國家為主)或通路行銷與推廣國內科普產品。
六、每一計畫主持人同一期間內,執行本項科普產學合作計畫以一件為限;執行本計畫不列入國科會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但仍列入國科會「補助單一計畫主持人計畫件數核給基準」規定之規劃推動案類別及總件數。
七、隨文檢附113年度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及徵求公告各1份。
八、本案112年8月1日起受理申請,師長請於112年10月15日(日)23時59分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2年10月16日(一)上午10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訓練檢核表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九、本案本校承辦人:產學合作組曾筱嵐小姐,校內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