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修正後條文
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修正後條文
一、旨揭辦法修正案業經114年9月26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45次會議討論通過。
二、旨揭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1份如附件,法規檔案同步置於本校研究發展處網頁/產學合作組/相關法規,請逕予下載使用。
三、本案已於114年10月15日以師大研合字第1141028905號函轉知本校各單位(電子公布欄公文)。
四、本案承辦人:研發處產合組董怡伶小姐(分機1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