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學研究發展獎勵計畫

  • 事件日期: 2026-01-27 ~ 2026-07-31
  • 獎補助公告(校外)
  • 徵求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申請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碩(博)士論文為主。
二、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縣市教育局(處)人員、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
三、研究主題:
需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並符合「2030以學生為中心,為幸福而教」計畫架構之九大研究主題之一(含以上),九大研究主題參計畫所列。
另為鼓勵創新與前瞻應用,推動新北市教育數位轉型與領航發展,鼓勵申請者之研究能含括人工智慧(AI)主題,凡符合上述任一九大研究主題(含以上),且研究內容同時也符合任一「AI主題」(含以上),將提高獎勵之經費,AI主題參計畫所列。
四、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授權書、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博)士論文。

五、經費獎勵:
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
1.本市人員: 
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如同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1萬5,000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碩士生:
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5,000元。
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6,000元。

博士論文
1.本市人員:
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3萬元。
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5萬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博士生:
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1萬5,000元。
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2萬元。

六、敘獎:外縣市學校及教育局(處)人員,由本局函請各縣市辦理敘獎。
七、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