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修正發布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業經該中心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傳藝秘字第11530014762號令修正發布。
二、旨案要點修正為每二年辦理一次,並自116年起之偶數年受理申請,本(115)年為非受理年度。
三、因應過渡時期,116年度受理時,112年8月1日以後口試通過之論文視為符合申請資格,仍得為申請。
四、檢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令、要點暨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業經該中心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傳藝秘字第11530014762號令修正發布。
二、旨案要點修正為每二年辦理一次,並自116年起之偶數年受理申請,本(115)年為非受理年度。
三、因應過渡時期,116年度受理時,112年8月1日以後口試通過之論文視為符合申請資格,仍得為申請。
四、檢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令、要點暨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