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事件日期: 2026-04-28 ~ 2026-05-12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42890號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4月23日工程技字第1150007995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本辦法補助案件範圍,以與馬太鞍溪流域堰塞湖處置方式、土砂運移機制模擬及環境衛生復原有關,有助於政府各機關有效、迅速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且為未來產生堰塞湖之標準處理模式之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為限。

三、​申請須知摘要如下(詳參附件):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或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核定補助之國內學術機構。
​補助經費:計畫期程以3年(36個月)為上限,計畫總補助款以新臺幣4千8百萬元為上限。
​申請流程:申請者請於115年5月12日(星期二)17時前,將應備資料送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教育部函、工程會函、發布令、補助辦法總說明、補助辦法、申請須知及契約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