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年度「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隨到隨審,請查照轉知。
一、依本校「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現正就讀本校研究所博士班在學一年以上且未滿四年者,出國 短期研究期程以 2 週
至 1 個月為限,並以當年度11月底執行完畢為原則,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
三、有意申請之博士生,請於預定出國日期前2個月提出申請,並請將申請文件 紙本一式三份繳交至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電子檔請另傳送至: se606@ntnu.edu.tw。
四、檢附旨揭作業要點、計畫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五、如有問題,請洽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卓映君小姐,聯絡電話:校內分機1319,
電子信箱:se606@ntnu.edu.tw。
附件:
1作業要點
2計畫申請表
3成果報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