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

  • 事件日期: 2025-03-12 ~ 2025-04-25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教育部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高(一)字第1142200588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並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業推動旨揭計畫。
三、主持人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應備資格如下,擇一即可:
1、近3年曾參與或執行教育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教育部或各部會相關競爭型計畫及產學合作培育計畫,例如教育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國科會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等計畫。
2、具備近 3 年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
(二)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至少1人為STEM領域。
(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以1案為限。
(四)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為同校。
(五)經教育部核定高教深耕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不得為計畫主持人。
四、申請作業:
(一)應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以申請5案為限,且計畫主持人申請以1案為限。
(二)每一申請案須與1家以上之企業在STEM領域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計畫申請時檢附與合作企業簽訂之書面合作契約(或合作備忘錄),上傳於線上申請系統;申請時未能簽訂正式書面合作契約者,應於計畫核定後完成正式簽約。
(三)領域類別: 1. 自然科學、數及統計; 2. 資通訊科技; 3. 工程、 製造及營建 。
(四)採線上申請方式並填寫計畫內容 (http://stem.nycu.edu.tw/)
(五)本案以校為單位統一,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函送計畫書(計畫主持人應簽名或蓋章)及相關文件紙本一式一份(含電子檔PDF及ODT,另以電子信箱寄送至:stem@nycu.edu.tw)報該部憑辦。
(六)本案因每校申請以5案為限,擬請有意申請者,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先電郵告知本處承辦人(friend29@ntnu.edu.tw,張先生),屆時如超過申請件數則另案辦理校內審查作業。
(七)因本案須由學校函送,擬請計畫申請人於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將計畫主持人已簽章之計畫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電子檔,寄至研發處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彙整函送教育部。
五、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案執行期程至多三年,分年執行,每年自8月1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每案每年最高全額補助300萬元,包括經常門及資本門。
(二)支持女性教研人員及培育學生之規劃參與情形,每案每年最高增額補助100 萬元,增額補助經費應支用於提升女性參與計畫之創新措施與其他新增之校內機制。
(三)其餘計畫申請細節請見附件計畫要點及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