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服務升級3.0計畫(114-117年)」
一、依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3年12月31日運管字第113080045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大學院校運用豐沛之研究資源,與已累積之基礎研發能量及既有之設施,協助交通部相關政策之推動,交通部於104年起編列預算,責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辦理「交通部補助學界成立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計畫(以下簡稱區域中心計畫),藉由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區域中心)強化地方政府能力建構,促進學界與產業、政府部門的合作發展,協助推動公共運輸發展及道路交通安全改善。
三、申請件數限制:各校所研提工作計畫書之申請件數不得超過1件,惟如經評選後有某區域無學校申請或無學校獲選,則該區域重新公告後,各校均可提出申請,不受原1件之限制。
四、申請期限:
(一)因各校有申請件數限制,爰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與本處研究推動組承辦人聯繫,倘校內申請件數超過2件,需經校內協調程序。
(二)運輸所期限:各校需備齊資料暨電子檔一併送件,收件截止時間為114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
五、其餘詳細規定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