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評鑑結果表
年度 | 101年度 |
名稱 | 本校101年學術單位自我評鑑(含通識教育中心、暑期班制) |
評鑑類型 | 內部評鑑 |
主辦單位 | 本校研究發展處、各學院 |
評鑑對象 | 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 |
評鑑項目 | 依據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發布之評鑑項目辦理 |
評鑑結果與評鑑委員之建議 |
本校依據高教評鑑中心公布之評鑑項目,針對各學門之共同參考效標部分,研擬100-101年度每月之「自我評鑑工作事項檢核表」,供學院與系所作為自我評鑑工作之用。此外,本校分別使各學院與系所成立「評鑑指導委員會」及「評鑑工作小組」,由學院擔任督導之角色,於內部評鑑時協調所屬系所依照訂定時程完成各項工作進度,各系所於內部評鑑後依據自評委員之建議修正自我評鑑報告書,以利繳交予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俾利外部實地訪評之進行。 |
年度 | 101年度 |
名稱 | 101年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含通識教育中心、暑期班制) |
評鑑類型 | 外部評鑑 |
主辦單位 | 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 |
評鑑對象 | 第二週期系所評鑑預計自101年至105年分年完成71所公私立大學校院、2所宗教研修學院及10所軍警院校與空中大學,共83所大學校院之系所評鑑 |
評鑑項目 | 本次評鑑係植基於系統化評鑑之理念,主要在協助各大學校院系所落實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並建立自我改善機制,透過回饋資訊進行持續性品質改善。同時為與國際評鑑實務有關學生學習成效評鑑標準發展趨勢之一致性,通識教育評鑑內容與標準涵蓋五個評鑑項目: (一)理念、目標與特色;
(二)課程規劃與設計;
(三)教師素質與教學品質;
(四)學習資源與環境;
(五)組織、行政運作與自我改善機制 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評鑑內容與標準涵蓋五個評鑑項目: (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
(二)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三)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
(四)學術與專業表現;
(五)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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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結果與評鑑委員之建議 |
一、本校為因應系所評鑑實地訪評來臨,於外部評鑑籌備時期協調學院督導系所舉辦院內受評系所主管簡報預演會議,並規劃多次校內模擬預演活動,其中學院舉辦之系所主管簡報會議可包括:各系所主管簡報、系所籌備實地訪評進度及學院出席人員提供回饋建議等三大部分,在此機制下充分展現校、院、系所合作精神,以達成評鑑之目標。 二、評鑑結果採認可制的精神,針對受評系所之班制分別給予「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種認可結果。此次評鑑,本校共計有54個受評單位(含學院、系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4個延後評鑑系所、13個暑期班制),皆已全數圓滿受評,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已於101年12月及102年6月公布評鑑結果,其中本校共有50個受評單位通過,4個系所有條件通過,自102-103年起各系所將依據評鑑委員給予之建議,進入後續品質改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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