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度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3751號函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1月9日環循基字第1126119149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技術發展,該署提供補助或以委託辦理方式,鼓勵民間、公私立大學等投入創新研發,透過導入新穎技術及提升既有技術,促進資源循環零廢棄及廢棄物質資源化,邁向循環生產與資源永續利用的目標。
三、類型及主題:
(一)創新研發型:以新穎技術導入或開發為主,由產品設計、產品製程、回收(分類)流程或設備、處理流程或設施、再生(循環)流程或設施,或其他資源循環相關技術等項目。
(二)技術精進型:以既有技術提升或精進為主要,由產品設計、產品製程、回收(分類)流程或設備、處理流程或設施、再生(循環)流程或設施,或其他資源循環相關技術等項目。
(三)專題研究型:以該署指定研究專題為主。
四、補助額度及期程:
(一)補助案件:單年期計畫,自該署核定日(或113年4月1日,日期在後者為準)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多年期計畫,如創新及研究發展得以多年期計畫提出申請,並分年填列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至多3年,每案上限500萬元。
(二)委辦案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後,依專案工作計畫契約書規定辦理,每案上限150萬元。
五、申請方式及時間: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2月19日下午5時止,申請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收件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指定收件地點。
六、其餘詳細規定請參閱計畫申請須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