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中央研究院113年度第2梯次「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研院)113年3月14日學術字第1131400547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或擔任專任講師職務二年以上者。
三、旨揭來院訪問研究性質分以下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並得酌領研究獎勵金。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期間為113年7月至12月。
四、有意申請之師長請於113年4月19日前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網址:https://asms.sinica.edu.tw)線上填寫相關資料上傳,並列印1式3份,於113年4月26日前由申請人任職系所或單位備校函(會辦本校人事室、研發處,並陳核鈞長核可)逕洽中研院各相關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請。
五、其餘相關事項詳見中研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如附件)。
補充提醒:
一、依「本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辦法」第6條規定,教師申請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須先經系(所、學位學程)及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
二、次依同法第13條規定,本校教師申請中央研究院或科技部補助在國內從事訪問研究者,申請資格、審查程序及服務義務等準用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