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訂】「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主旨: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11條修正後條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4年12月3日本校第135次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案已於115年1月7日以師大研合字第1151000036號函公告本校各單位(電子公布欄)。
三、檢附旨揭辦法第11條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1份如附件。
四、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產合組董怡伶小姐(分機1336)
主旨: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11條修正後條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4年12月3日本校第135次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案已於115年1月7日以師大研合字第1151000036號函公告本校各單位(電子公布欄)。
三、檢附旨揭辦法第11條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1份如附件。
四、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產合組董怡伶小姐(分機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