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案】本校113年度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申請案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受理線上申請
本校113年度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案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線上申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獎勵案須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如為112年8月1日(含)以後到職之教研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三、本獎勵案係採線上申請作業,相關計點資料需自教師表現系統下載,申請系統路徑:
請於本校首頁行政入口網站填入教師或研究人員之帳號、密碼後登入校務入口網站,於應用系統下→研發處相關系統→研發處申請系統→新案申請作業→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最後一項)
四、資料採計為近五年之學術表現,自108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2019.1.1-2023.12.31)。獲「新聘特殊優秀人才辦法」獎勵者若於期滿前申請本獎勵,僅得採計任職本校專任教師期間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