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臺奧學研合作計畫基金」申請案

  • 事件日期: 2025-04-16 ~ 2025-05-30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教育部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0日臺教高(二)字第114220087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該部與奧地利聯邦教育科學及研究部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鼓勵我國大學與奧方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教學研究合作與交流,同時擴充高教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國際合作資源與效益。
三、旨揭計畫申請資格及方式如下:
(一)獲得高教深耕計畫第二期第二部分研究中心各領域補助經費之學校。
(二)由研究中心或藝術領域之系所自行洽談奧方之合作對象,並規劃與奧方合作之研究計畫或相關學研交流,且須分別提出共同研究計畫之申請。
(三)由研究中心成員(學校專任教研人員)擔任計畫主持人並組成研究團隊,團隊成員計三名至五名(含計畫主持人),且需包含在學之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
四、每案經費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計畫期程以一年為原則,最長得規劃二年。
五、如欲申請旨揭計畫,請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函報該部計畫書一式3份並附電子檔。
六、檢附教育部來函、計畫基金要點及申請書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