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116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

  • 事件日期: 2026-09-22 ~ 2026-10-30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9月22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96687號暨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8日衛授國字第1150462755號函辦理。

​二、​​辦理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三、​​補助範圍:
​(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
​(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
​(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四、​​補助金額:機構、法人或團體,得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
​(一)​​跨機構整合型計畫:計畫每年最高上限補助金額,以每個參與機構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計算(例如:參與機構數5家時,為1,500萬元),並依計畫內容經審查後定之;多年期計畫以4年為限。
​(二)​​單一機構計畫:計畫每年最高上限補助金額為100萬元,並依計畫內容經審查後定之;多年期計畫以3年為限。

​五、​​計畫期程:116年計畫自116年1月1日(如逾116年1月1日,以核定日為起始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六、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者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備函並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料等,按次序裝訂成冊,寄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審核。

​七、​​檢陳教育部函、衛生福利部函及公開甄選作業須知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