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海洋保育署辦理「116年補助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徵求

  • 事件日期: 2026-02-09 ~ 2026-03-31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海洋保育署  /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下稱該署)為有效執行「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114至119年)建置及維護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工作,116年規劃遴選適合之機關(構)、地方政府或大學與該署共同合作,推動海洋保育教育。

二、旨揭補助範圍係以海洋保育推廣為主題,於固定場域建置1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及其後續之營運。

三、補助經費編列原則:依實際需求編列,資本門不得逾新臺幣500萬元,經常門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

四、如需申請116年補助計畫,請於115年3月31日前檢具經費需求表向該署提出申請。

五、其餘詳細規定請參閱該署116年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