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 |
| 二、 |
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件數至多以2件為限。 |
| 三、 |
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依據「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方案(附件),得至國科會網站線上提出「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案。 |
| 四、 |
申請期限:請師長於115年7月21日(星期二)前透過歐盟線上系統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https://transcan.eu/)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 |
| 五、 |
本案後續欲提送「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方案之師長,請留意時程並於線上系統送出後通知系所及研發處推動組承辦人,並請系所於師長線上申請隔日中午12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檢核表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
| 六、 |
聯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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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695,E-mail:cmtom@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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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校承辦人: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詹宜娟,校內分機1325,E-mail:yijuan@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