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6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計畫徵求,請查照。

  • 事件日期: 2026-05-11 ~ 2026-08-28
  • 計畫徵求公告
  • 徵求單位: 國科會  /  公告單位: 產學合作組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5月8日科會產字第115003027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照「國科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申請期別:

(一)本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補助二期屆滿後,如擬繼續執行,應每年提出申請。
(二)計畫申請須接續「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年期,提出相應計畫期別。
(三)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1. 第一期:奠定自主營運基礎,以營運收入達成自主營運為目標。
2. 第二期(含第二期屆滿後):推動聯盟升級,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與強化在地連結(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

四、計畫執行期程:採分年核定多年期,執行期間為當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

五、申請程序:
(一)新申請計畫及第一期屆滿擬申請下期(年)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師長請於115年8月28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5年8月28日(五)下午4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簽署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檢核表」及「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依限彙整送交國科會。
(二)延續型計畫:請計畫主持人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線上繳交該年度精簡進度報告及完整進度報告,作為下年度審查之依據。
(三)執行屆滿二期計畫且有意願續申請者,計畫主持人應於每年徵案截止日前提出計畫申請。

六、    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申請經費以每年300萬元為限。經費編列須符合「聯盟技術推廣」之用途,研究性質之項目,如:實驗儀器、申請專利、教育訓練、論文發表/刊登費等不得編列。
(二)首次執行第一期計畫之主持人得編列研究主持費,以協助草創階段推動。
(三)聯盟必須設置專任人員,並建立合宜之商業運作模式,有系統地對外服務及招募會員。 
(四)聯盟會費宜採分級制度,依不同產業特性及服務內容訂定,增加廠商加入誘因。

七、    詳細徵求內容請參考附件申請手冊。

八、    聯絡方式:
(一)產學小聯盟計畫辦公室:
1. 蔡漢揚先生 02-23650018 ext.20,hank@learnmore.com.tw
2. 吳育柔小姐 02-23650018 ext.13,orchid@learnmore.com.tw
3. 林淑惠小姐 02-23650018 ext.19,cass@learnmore.com.tw
(二)產學司及園區業務處:方怡渟專案經理 02-2737-7231,ytfang@nstc.gov.tw
(三)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服務專線:國科會資訊處 02-2737-7590~92。
(四)本案本校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張新瑋小姐,校內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