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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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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emi專區

產業 EMI 課程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以下簡稱 EMI),以英語為知識傳遞之媒介,教授各專業領域知識,建構臺師大雙語化教學與學習環境,以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 本計畫擬透過計畫執行協助學校逐步推動全英語教學模式、發展教師全英語教學支持系統、引入具有國外全英語教學經驗之國際教學人員、建置全英語學習環境等措施以學生為主體,培養學生英語能力進而提高國際移動力並加值就業競爭力。

 

產業EMI 課程開課規定

1. EMI 課程之開課最低人數依本校「各系所開課最低學生數標準」之規定,學士班、碩博士班課程依以下彈性措施辦理:

(1) 開設未達 10 人、但已達 6 人以上:同意開設並核給獎勵(獲得授課時數之50%獎勵)

(2) 開設未達 6 人、但已達 3 :同意開設但不予獎勵。

(3) 開設未達 3 :停開。

2. 專、兼任教師開設經本校審議通過課程架構之 EMI 課程,將依本校全英語授課獎勵要點給予獎勵。

3. 原有產業實習課程之單位,可直接開 EMI 課程。

4. 無產業實習課程之單位,請新開單位規劃 EMI 課程課程架構(含課程大綱),經三級課程委員會(()課程委員會、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審議通過後實施(三級三審)

5. EMI 授課加計鐘點費核發作業「全英語授課獎勵實施要點」:經費來源為教育部 EMI 雙語計畫。

 

產業 EMI 課程業師鐘點費申請

每學期開學前,有意開設產業 EMI 課程之教師可通知各學院EMI 專員並提供課程規劃、經費預估表及業師名單,方便研發處登記並申請經費。已登記開設產業 EMI 課程之教師/助教需提供每月業師鐘點費簽到單及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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