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中央研究院第35屆院士候選人提名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114年7月11日秘書字第1141200836D號函辦理。
二、該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於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中選舉之。
三、依該院規定,各大學提名院士候選人時,應以其所包含之學科為範圍。並應先經其最高學術評審會議通過,檢具會議紀錄,且由首長在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上簽名,加蓋機關之印信。
四、各單位如欲提名院士候選人,請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作業時程(提案收件截止日為114年9月17日上午9時;開會日期為114年9月24日上午9時)將申請案提送校教評會審議。
五、經審議通過後,請提名單位依提名作業說明辦理,中、英文提名表均需逐欄繕打及併附電子檔(請提供PDF及MS word);10件代表性研究或創作如為期刊或論文著作,請附抽印本且併附電子檔;如係專書請附整本書籍且併附封面、目錄與摘要之電子檔;連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會議紀錄、被提名人中、英文詳細學經歷與完整著作目錄(含電子檔或網址)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至本校研究發展處,以利辦理後續作業。
六、檢附中央研究院來函、「中英文提名作業說明暨提名表」及「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各1份。提名表如不敷使用, 請自行影印或至中研院網站首頁(http://www.sinica.edu.tw/nominate.htm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