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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科技部創新營運模式產學合作專案計畫(IDEA)108年第二期徵求公文檔案如附,敬請卓參。
公告單位:產學合作組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 ╱ 公告日期:2019-06-17
108年度第2期計畫執行期程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
一、本計畫徵求重點摘要如下:
(一)每件計畫科技部每年核定金額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吸引業界投入經費(企業配合款)至少占總計畫經費20%且不得低於新臺幣20萬元。
二、申請書內容可包含:
(一)新服務商品:係指全新或創新商品/服務,包括內容、元素、水準、規格、組合等價值之增進。
(二)新經營模式:係指建立新的服務運作方式、經營制度、作業程序、營運系統等,以創新企業或組織經營價值。
(三)新行銷模式:係指在產品或服務銷售過程中,業者與顧客通路管理、互動溝通、關係建構、計價收費、暢貨物流等以創新方式與顧客或上下游等價值鏈成員建立新的溝通互動模式,以擴散新產品或服務效益。
(四)新商業應用技術:係指引進新的資訊、通訊、系統、設施、設備等科技在服務業(商業)上應用,並產生創新價值者。
(五)其他與社會脈動相關:其他非屬技術性的創新,可提升產業效益與社會影響,如引用人文藝術、社會關懷與創新,擴大技術運用價值。
三、審查重點如下:
(一)計畫創新及可行性
1、創新內涵與競爭力
2、計畫團隊實績與執行能力
3、執行方法、時程及可行性
4、風險評估完整性及因應對策
5、人力、經費及使用設備等資源投入合適性
6、申請書內具備市場或服務需求端之測試報告或調查尤佳
(二)推動模式策略
1、計畫推動內容或獲利模式
2、新事業的發展性
(三)審查重點包含如執行團隊參與的關件工作重要性、參與頻率、參與人數、企業投入程度和是否有參與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等。
四、本計畫屬本部「產學案」之數量管制(quota)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則不列入計算。
五、本案即日起受理申請,師長請於108年7月16日(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08年7月17日(三)上午10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訓練檢核表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科技部。
六、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產合組曾筱嵐小姐,分機1218。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9-06-17 PM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