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3年青年人權教育培力推廣計畫
主旨:有關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檢送「113年青年人權教育培力推廣計畫」案。
說明:
一、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3年2月21日委台權教字第1134130205號函辦理。
二、該會依聯合國大會2019年通過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四階段(2020-2024年)行動計畫草案,針對青年族群(15-24歲)實施人權教育,持續辦理旨揭計畫,鼓勵國內大專院校結合青年社團,規劃設計人權教育之內容及方式,透過多元互動學習模式,喚起對國內人權議題之關注,共同促進人權保障。
三、計畫辦理時間:由各校自訂,活動最遲應於114年4月前辦理,並於114年6月底前結案。
四、經費額度:該會分攤經費上限為100萬元且不得逾總經費之75%,其餘經費由校方自籌。
五、申請限制:申請學校應備活動計畫書一式10份,以提出一件申請案為限,倘校內不只一件申請案,擬另辦理校內審查,俾利協調代表本校之計畫。
六、申請方式:
(一)承前開申請限制,校內截止日擬定於113年4月16日(星期二)12時,請有意申請者於期限前電洽校內承辦人張宇先生或emai告知( 分機1324 ,email:friend29@ntnu.edu.tw)。
(二)旨揭活動計畫書循校內申請程序奉核後,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將活動計畫書1式10份寄送該會(以郵戳為憑)。
七、其餘詳細規定請見徵件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