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國科會113年度「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計畫徵求
一、依據國科會113年4月1日科會產字第113002147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照「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申請程序:師長請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3年7月10日 (星期三)上午10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 練檢核表」及「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 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四、申請計畫重點說明:
(一)合作企業申請資格:符合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並依作業要點第十 三點規定。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機構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向國科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 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應於計畫執行前繳交已送研究倫理審查 (IRB)之證明文件。
3.政府補助款申請上限5,000千元,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2,000千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其中企業配 合款之50%得以提供設備折抵出資。
4.若有二家以上合作企業,應檢附各家合作企業配合款出資比率說明、權利義務規範等書面約定文件計畫, 研究人力不得編列合作企業人事費。
5.本計畫無先期技轉金。
6.國科會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7.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五、詳細徵求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計畫徵求說明書」內容所示。請申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申 請書。
六、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 不列入計算。
七、計畫申請聯絡窗口:
(一)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承辦人:吳俐儂小姐,電話:(02) 27377279,信箱:lnwu@nstc.gov.tw。
(二)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辦公室聯絡人:曾凱昕小姐,電話:(02)27090638#225,信箱:03342@cpc.org.tw。
(三)本案本校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張新瑋小姐,校內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