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國科會及教育部計畫彈性支用額度實施要點

適用計畫
(一)國科會計畫經費核定清單內匡列彈性支用額度之計畫。
(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屬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列管之計畫。

支用方式
(一)如欲動支彈性支用額度報支經費,請填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國科會及教育部計畫彈性支用額度動支及變更申請表」(如附表),經校內行政程序核准後始得報支。
(二)如欲報支之國科會計畫經費項目,為原計畫申請書未列之支出用途,請至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計畫經費變更(增列支出用途),檢附線上變更申請表於前點申請文件,以完成變更程序,並於計畫結案時將此項變更一併填報於「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支出用途變更彙報表」。
(三)如欲報支之教育部計畫經費項目,為原計畫申請書未列之支出用途,請於填列附件申請表時,一併詳述增列之支出用途,以完成變更程序。
(四)彈性支用額度若支用後有剩餘經費,確實不再支用者,請填列申請表中支用情形欄,申請將經費流回原核定補助項目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