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2年度第2期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含科學教育領域)博士級研究人員10/1-10/30受理線上申請
一、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112年9月7日科會文字第1120059403號函辦理。
二、 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含科學教育領域)博士級研究人員,除依「國科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處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另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 有意申請之計畫主持人,請備齊申請文件以及受延攬人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自10月1日至10月30日止於國科會「延攬科技人才線上彙整(新)」系統項下送出線上申請(延攬類別: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固定申請)。申請文件不全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 本申請案須檢附申請機構自訂之研究費支給標準表(CIF1102-1,系統已內建),並於申請書(CIF1102)中綜合考量受延攬人之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貢獻程度等因素,提供研究費建議金額(例:6萬元起)及說明理由。
五、 檢附旨揭補助案來函、試行要點、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本校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標準表等相關資料各1份。
六、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國科會承辦人陳曉郁小姐,E-mail:hichen@nstc.gov.tw,電話:02-2737-7617;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92;本校承辦人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卓小姐,校內分機:1319。
附件:
1.國科會函
2.試行要點
3.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
4.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5.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申請書(中文格式)
6.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申請書(英文格式)
7.本校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