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第二期徵件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24日臺教資(一)字第113270333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規劃整合運用既有資源,並透過計畫及相關學校持續發展之各項教學資源,強化大學校院人文社科領域院系與產業合作鏈結,共建人社領域產業鏈結生態系統(Eco-system),結合人文價值、人社領域專業知識及業界實務/實際問題,引導人社領域學生了解產業界實務需求或實際問題,並支持所有師生提升教學能量與職能競爭能力。
三、計畫期程:本計畫全程自112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分3期實施,其中第二期為期24個月,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
四、補助對象及類型:
(一)本計畫之補助對象為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依該部第5次修正之大專校院學科標準之學門分類,包含「教育」、「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商業、管理 及法律」與「服務」等領域,以及「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項下之「社會福利 」學門,本校第二期得申請補助類型說明如下:
1、B 類:跨領域教師合作計畫。本類型應由 3 名以上跨系/跨院/跨校之教師組成團隊,並由符合上述說明四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教師擔任主持人,並提出申請。
2、C 類:個別教師提升計畫。應由符合本點上述說明四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或通識教學單位之人文社科類別教師個別提出申請。
五、補助基準:
(一)第二期B、C 類計畫每校至多補助2案為原則。如已獲B 類補助之同校C 類計畫,得由該部協調C類計畫整合融入B類相關計畫;每案計畫主持人限主持1項計畫,跨校計畫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為準。
(二)第二期B類計畫以250萬元、C類計畫以45萬元為限。
六、申請方式:
(一)免備文,自公告日起至本(113)年10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網址為https://forms.gle/uywrrkC1q73wA1Z8A)。
(二)申請文件資料應完備,並含學校相關單位核章,本計畫B類教育部採部分補助,受補助學校應另行提撥自籌經費,至少為教育部補助額度之百分之十,不限科目,爰請於計畫申請用印時,請一併敘明自籌款經費來源。
七、關於本計畫之推動重點及內容,計畫相關徵件須知、各場活動相關資訊可至網址(https://www.ilink-hss.org/)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