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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徵件須知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教育部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公告日期:2022-11-17
 

一、依據教育部1111116日臺教資()字第1112704261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規劃整合運用既有資源,並透過計畫及相關學校持續發展之各項教學資源,強化大學校院人文社科領域院系與產業合作鏈結,共建人社領域產業鏈結生態系統(Eco-system),結合人文價值、人社領域專業知識及業界實務/實際問題,引導人社領域學生了解產業界實務需求或實際問題,並支持所有師生提升教學能量與職能競爭能力。

三、計畫期程:本計畫全程自 112 2 1 日至 116 1 31 日止,分3期實施。

四、補助對象及類型:

()本計畫之補助對象為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包含「教育」、「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商業、管理及法律」與「服務」等領域,以及「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項下之「社會福利」學門,並分下列三種補助類型:

1、A 類:重點學校發展計畫。本類型應由符合上述說明四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提出申請,並由資歷適當且能實際規劃跨校活動、參與計畫執行者擔任計畫主持人,如:教務長或副校長、校長擔任主持人,以利計畫推動。

2、B 類:跨領域教師合作計畫。本類型應由 3 名以上跨系/跨院/跨校之教師組成團隊,並由符合上述說明四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教師擔任主持人,並提出申請。

3、C 類:個別教師提升計畫。應由符合本點上述說明四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或通識教學單位之人文社科類別教師個別提出申請。

五、補助基準:

()第零期同一學校申請件數不限,惟同一學校 AB 類計畫合計該部至多補助 3 案為原則,另該同一學校獲補助之 C 類計畫,得由該部協調C 類計畫整合融入 AB 類相關計畫;第一期與第二期同一學校 AB類計畫合計至多補助 2 案為原則;每案計畫主持人限主持 1 項計畫,跨校計畫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為準。

()第零期 AB 類計畫每案以補助新臺幣40 萬元為限,C 類以 5 萬元為限。自第一期起 A 類計畫以 600 萬元、B 類計畫以 250 萬元、C 類計畫以 40 萬元為限。

六、申請方式:

()免備文,自公告日起至本(111)1215日中午1200,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網址為https://reurl.cc/X5evV0)

()申請文件資料應完備,並含學校相關單位核章,本計畫AB類教育部採部分補助,受補助學校應另行提撥自籌經費,至少為教育部補助額度之百分之十,不限科目,爰請於計畫申請用印時,請一併敘明自籌款經費來源。

七、關於本計畫之推動重點及內容,計畫相關徵件須知、各場活動相關資訊可至網址(https://www.ilink-hss.org/)查詢。

最後修改時間:2022-11-17 PM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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