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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公告單位:研究推動組 ╱ 徵求單位:文化部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 ╱ 公告日期:2022-10-21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0198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
三、旨揭要點所稱東南亞國家,指新加坡、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汶萊、緬甸、寮國、柬埔寨、東帝汶。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採網路申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註冊填表申請,系統開放時間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上傳申請表、計畫書及補助要點規定之應備文件等相關資料。
五、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文化部徵件新聞稿,詳情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
最後修改時間:2022-10-21 AM 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