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學合作組

:::

【轉知】國科會113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徵求

公告單位:產學合作組 ╱ 徵求單位:國科會 / 公告類別:計畫徵求公告公告日期:2023-11-15
 

 

一、依國科會1121113日科會產字第11200755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1361日起至114531日。

 

三、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重點如下:

(一)   申請程序:師長請於113110日(三)下午5點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13111()上午10點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檢核表」及「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二)   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台幣(下同)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四、申請機構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五、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六、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相關文件供參,其餘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國科會網站(網址同上)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七、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國科會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

 

八、國科會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九、受補助機構對補助款項之各項支用單據,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十、本案聯絡人電腦操作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 ,(02 2737-7590 、(02 2737-7591、(022737-7592。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產學處,申請諮詢:(022737-7279吳小姐、(022737-7240王小姐。本案本校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張新瑋小姐(校內分機1218)。

 

 

十一、詳細徵求公告及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請參閱附件內 容所示。

 

最後修改時間:2023-11-17 AM 10:07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