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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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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審查費補助辦法

公告單位:研究倫理中心 ╱ 公告類別:最新公告公告日期:2023-07-11
 
11267日本校111學年度第19次學術及行政主管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鼓勵教研人員及研究生執行研究計畫前,申請研究倫理審                        查,以善盡學術研究保護參與者之責任,提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校教研人員及研究生之研究計畫已申請本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且研究計畫                    未獲得任何經費補助,研究倫理審查費需由計畫主持人自行負擔者。
第三條  申請條件:
     一、專任教研人員研究計畫。
     二、博、碩士生學位論文研究計畫。
第四條  補助項目及金額:每件計畫限補助一次,且每人每年度核准補助案以一次為限。
     一、計畫風險屬一般審查類,補助新臺幣1萬3,500元。
     二、計畫風險屬微小風險審查類,補助新臺幣1萬元。
     三、計畫風險屬免除審查類,補助新臺幣1,500元。
     計畫風險由本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判定之。
第五條  申請時間及方式:每年11月30日前,備齊下列文件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研究倫理審查費補助申請表。
  二、研究倫理審查費收據正本,收據日期須同一會計年度。
第六條  經費來源:本項經費由本校研究發展處研究倫理審查費補助專款項下支應。若經費用罄,將                            公告停止接受申請。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校學術及行政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修改時間:2023-07-11 PM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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