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10年度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申請案,6/1-7/29受理線上申請
一、依科技部109年3月19日科部科字第1090017339B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案一年最高補助新臺幣90萬元,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一)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
(二)現正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博士班且在學一年以上者。
(三)獲推薦機構推薦出國研究,且可於畢業前完成國外研究者。
(四)曾領取旨揭補助經費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文件之英文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申請文件不全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科技部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及日本等國家級研究機構簽有合作協議,另於「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所公告推薦之頂尖國外研習單位跨及14個國家、89個機構,可學習尖端研究之實驗室達200間,申請人可參考前往研習,但不以此為限。
五、檢附作業要點、申請人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各1份,詳細資訊請至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網站查詢下載。
六、本案另發函至各系所,請申請人109年6月1日至7月29日完成線上申請(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博士生/後赴國外研究)。收到申請資料後,研發處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及就讀系所,系所無須列印申請名冊。
七、聯絡方式
(一) 科技部: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業務承辦人陶正統副研究員,Email:cttao@most.gov.tw、電話:(02)2737-7431。
(二) 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推組陳淑君小姐,校內分機1319、Email:humsci@ntnu.edu.tw。
八、注意事項
(一) 請國外指導教授或研修機構出具之信函(國外同意函等),須為正式信函,意即須含信頭(letterhead)與親筆簽名,請勿以Email代替。
(二) 請國內指導教授於截止日(7/29)前完成推薦信繳送。申請人可於線上系統辨識推薦函繳送狀態,並應主動提醒教授於期限內繳送。
(三) 上傳之各類檔案請勿加密(例語言能力證明),避免系統無法製作合併檔。
(四) 參考網頁: http://www.acad.ntnu.edu.tw/1page2/super_pages.php?ID=1page201&Sn=21
九、附件
(1)科技部函
(2)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
(3)申請人應注意事項及操作說明
(4) 計畫說明英文版及國外指導教授同意函樣張
(5)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
(6)申請人資格證明
(7)研究領域及國外研究機構
(8)受補助人應注意事項
(9)成果報告格式